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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7   来源: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集中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将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一、受理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投诉方式
    投诉分为电话投诉和邮箱投诉(详见附件),市民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拨打投诉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投诉。
    三、投诉范围
    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服务问题。
    四、投诉要求
   (一)投诉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所在小区名称、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具体问题描述等,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调查核实。
   (二)投诉内容应真实、客观,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等


    附件: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