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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沧住建安〔2024〕47号

发布日期:2024-09-09   来源:


沧住建安〔202447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专项

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严防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建厅《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冀建质安函【2024313号)文件,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一并抓好落实。

 附件:沧住建安【2024】47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房屋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

全面提高房屋建筑工程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末端责任落实推动施工现场高处坠落预防安全保障体系顺畅运转。有效消除高处坠落既有安全隐患,遏制隐患新增并建立健全隐患动态清零机制。

二、排查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边查边改。对实体隐患立行立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有效管控闭环销号;对制度问题现场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员,限期整改落实,推动各类高处坠落隐患动态清零。

(二)坚持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内部举报奖励、人员培训等保障措施落实,突出企业事前预防机制和安全保障体系运行,切实提高企业自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坚持技防人防双提升。加快危险作业面减员控员等技术措施推广应用,制定风险应对和分级管控措施,提升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水平管控“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主管部门监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高坠防范技术水平,尤其是人员高处坠落防范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

(四)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对照《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开展检查,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标准“四不放过”原则对高处坠落问题隐患依法从严从重处置,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工作规程(试行)》倒查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实效。

三、排查整治方式及安排

既查高处坠落实体隐患也查高处坠落预防制度落实;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点位”标准既开展项目全覆盖自查,主管部门也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和督导暗访,全面检视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推进落实成效。

(一)企业自查和教育提高(即日起至12月31日)

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以企业和所有项目为核心,发挥主体作用,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开展一轮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消除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实体隐患健全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处坠落安全防范制度。

(二)县主管部门检查(9月20日至11月20日)

县住建部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对辖区内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既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也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高处作业管理制度落实,对企业前期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高处坠落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市督导检查(10月1日至11月30日)

住建部门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查阅县级部门检查资料抽查在建项目资料和施工现场,强化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督导力度督导县级住建部门严肃问题整改、严格执法检查和处罚,传导层级监管压力,确保专项整治实效。

(四)总结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31日)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固化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实效,对前期问题隐患全部整改销号确保前期违法行为全部处罚到位。市、县级住建部门要分别组织召开高处坠落安全防范现场会,邀请当地企业项目参加通报典型问题,示警典型案例,总结推广高处坠落防范成熟工作经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排查整治重点

在全覆盖排查基础上,突出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事故企业承揽项目,突出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环节,突出高处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开展差异化整治,实现重点突破。

(一)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每月组织安全例会,听取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其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安全责任。及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督促施工企业有效使用。

(二)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内部举报和奖励制度,明确并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惩标准。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项目负责人每周带班检查不少于两次,专职安管每天检查并对履职全过程留存视频记录、填写安全日志,把高处坠落列入重点检查事项。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为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足量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涉及高坠防范的内容、技术措施严格把关。由总包单位牵头,全面梳理施工现场所有涉及高处作业工序、点位人员,实行台账管理,组织所有高处作业人员逐一签订《高处作业安全承诺书》(附件1),保障所有新聘用高处作业人员经过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并体检合格;指定安全员或其它熟悉安全生产人员,对高处作业进行全程旁站。

强化一线班组安全制度落实项目负责人组织对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高坠预防措施、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向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项交底;落实班前安全教育或班前喊话制度,向作业人员告知高处作业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每班组必须设定安全监察员,监督作业人员落实正确佩戴安全带等各项安全措施。

(三)监理单位。强化项目总监负责制落实。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高处作业专项监理方案,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临边洞口防护、高处作业重点巡查,发现高处作业隐患及时叫停作业并通知施工企业有效管控。

(四)监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全面下沉、逐项目部署、督导开展自查工作;县级住建部门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市级住建部门对所辖县区检查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暗访;坚决防止监督执法“宽松软虚”,对违法行为应罚尽罚,不得以限期整改、立行立改代替处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倒查、严肃处置倒查发现问题、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对督导暗访发现的主管部门工作问题,采取通报、约谈、移交有关部门等方式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用、有效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具体部署,监督人员全面下沉,指导企业将 排查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个项目、每一名一线作业人员;细化工作 方案,强化结果导向;通过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强化技术指导,强化监管力量支撑,确保排查整治实效。

(二)严格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监督指导企业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措 施,责任到人,定期调度复核,确保问题清零、隐患销号;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挂牌督办,坚决彻底整治。要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针对性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

)严格执法处罚。各级各部门必须强化认识,提高执法质效。高处作业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是重大事故隐患,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有关规定,涉嫌降低安全条件凡此类问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等依法从重处罚,不得以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规避、代替处罚同时应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要求,提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住建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发现、零处罚县区,开展差异化监管和重点执法帮扶,对督导暗访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应罚未罚的市县公开通报,倒查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形成强效震慑。对高处作业隐患参照事故调查程序,逐级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企业和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责任,查清问题源头,参照事故严肃处置。

(四) 强化信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用管理,监督检查发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隐患的,对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入履职不良行为记录,到期考核不予直接延期。涉及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或处罚的,录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河北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4 版)》减扣信用分值。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正向引导和警示教育,将专项排查整治精神传达到每个项目、每一名一线作业人员,宣传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成效,通报曝光典型 案例,有条件的拍摄专题暗访视频片,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 督,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及时处理各途径来信举报并依法保 护举报人,构建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28日汇总报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附件211月28日前形成专题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后,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反馈市住建局

联系方式:0317-8698672,邮箱:554114866@qq.com

附件:1.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承诺书

2.房建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承诺书

我了解高处作业是指在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我是高处作业人员,在此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身体健康,每年体检,无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我不在酒后或过度疲劳、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时进行高处作业。我不在无人旁站时高处作业。

2.我了解高处作业任务性质、要求和工作环境,具备岗位知识技能,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观看过高处坠落警示教育视频并考核合格。

3.我将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带外观有破损或异常立即更换,安全绳长度超过2m时加设缓冲器。脚手架搭设、钢结构焊接等需要移动时,佩戴双钩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4.我不擅自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5.我只在地面进出吊篮,不通过楼层窗户等进出吊篮。

6.我不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暴雨、雷电时露天高处作业。

7.我的工具和零件用无孔工具袋装好,我不高空抛物、不倚靠栏杆。

8.我不使用自制木梯子不背向上下梯,不与其他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我的梯脚设置防滑套,梯子不缺档,不垫高使用。

9.我在操作平台移动前,会先确保人员撤离,四周无障碍物。

10.我攀爬塔吊、钢结构时设置防坠安全器。

11.我会把物料平稳堆放,不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不超高超载。

12.我会保持走道、安全通道畅通,不以抛扔方式传递物件。

13.我不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

14.我在楼层四周砌筑、安装门窗、张挂张网或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的时候,会在临空一面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设置生命绳,使用五点式双钩安全带系挂在生命绳上。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承诺人:                  202                

  

分包单位:(公章)        202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202                

附件 2

房建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手机号:

序号

事项

开展情况

1

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共计   

2

主管部门统计监督检查在建项目   

3

督促指导项目与高处作业人员签订《登高作业人员 高处作业安全承诺书》份

4

发现高处坠落事故隐患     

5

其中一般隐患     

6

完成整改     

7

重大事故隐患     

8

完成整改     

9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10

已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