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住建安〔2024〕41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冀建城管〔2024〕7号文件的通知
渤海新区黄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各县 (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建厅 北京市城管委员会 天津市城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打击建筑垃圾偷运乱倒行为“零点行动”的通知》(冀建城管〔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1日